為什麼要立遺囑?預立遺囑的資格與內容說明
意外總是來的突然,許多人在毫無準備的時候離開,導致親友們無所適從,甚至因此發生爭產的訴訟。傳統觀念認為立遺囑是詛咒自己,有種觸霉頭的意涵,也擔心提前規劃好財產分配會傷感情。但事實上,提前做好準備,才能更適切地依照自己的意願來安排身後事,白紙黑字表達清楚自己的意思,更能夠讓親人了解該如何安排。
誰可以立遺囑?
依據民法規定,年滿16歲具有行為能力者,就能訂立遺囑。要注意的是,如果是無行為能力或受到監護宣告的人,在法律上被認為無法做意思表示,因此就不能立遺囑,就算立了也會被認為遺囑無效。
遺囑內容有哪些?
遺囑的內容可以有遺產的規劃分配,包含動產(股票、存款、基金、保險、車子、收藏品等等)及不動產(土地、房屋)。故訂立遺囑前,建議先統計好自己的財產狀況,例如:銀行帳戶有幾個?不動產有哪些?將遺產整理成清單,並確定好分配方式或比例,做分配時才不容易有遺漏或需要塗改遺囑的情形發生。
另外,遺囑不僅僅是遺產的規畫分配,還能提前交代希望的喪葬儀式,也能留下生命最終的遺願及更多想對親屬說的話。
5種民法規定的遺囑種類
而一般來說,遺囑可分為:公證遺囑、自書遺囑、代筆遺囑、密封遺囑、口授遺囑,5種形式。其中,律師較推薦的是公證遺囑,因為有經完整公證流程的遺囑才更具證明力。以下就讓我們來一一介紹每種遺囑的注意事項及必要內容。
公證遺囑
公證遺囑是5種遺囑中證明力較強的遺囑類型,法定的要件也較複雜:
遺囑人指定2人以上之見證人,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。
由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並經遺囑人確認內容無誤。
記明年、月、日,由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。
若遺囑人無法簽名,由公證人記明不能簽名的原由,得以按指印代替。
自書遺囑
顧名思義為自己寫的遺囑類型,有紙筆就能自己來立遺囑。而其注意事項如下:
親自書寫遺囑全文,並註明日期(完整年月日)。
親自簽名,若有塗改部分不可以用立可白或修正帶,應保留原本寫錯的文字,將要更改的文字書寫在遺囑空白地方註明增減、塗改的處所及字數,並另行簽名。
最好一式三份,可以用複寫紙,但不能打字或影印,且每份都要親自簽名。
並且一定要寫在紙本上,用LINE、IG、臉書傳訊息的方式沒有法律效力。為減少爭議,建議還可以再將自書遺囑拿到法院進行認證,但必須親自前往,不得代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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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筆遺囑
代筆遺囑認證費用最低NT$500元,一般1,000萬左右的遺產認證費用約NT$3,000元。
遺囑人指定3名以上的見證人。
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,由見證人之一抄寫,並記明當天日期後宣讀、講解,遺囑人確認內容無誤後與全體見證人一同簽名。
若無法簽名可按指印代替,但不可只蓋印章,否則遺囑可能被認定無效。
代筆遺囑沒有強制規定要公認或認證,但經過認證的代筆遺囑可以增強其效力、避免爭議。且代筆遺囑認證後,法院及民間公證人處均會保存,避免日後遺囑有遺失的情況。
密封遺囑
若立遺囑人有保密的需求,可以以此方式訂立遺囑,將遺囑密封保存。其注意事項如下:
遺囑由立遺囑人親自書寫或他人代寫,撰擬完成後親自簽名。
將遺囑密封完成後,在信封密封處簽名。
需有2名以上見證人與公證人共同在場,由遺囑人陳述信封內是自己的遺囑。
若遺囑是他人代寫,須告知公證人代寫人的姓名及住址。
信封上要由公證人寫明日期、陳述內容,且公證人、遺囑人及見證人一同簽名。
密封遺囑公證費用NT$1,000元。
口授遺囑
口授遺囑則主要有2種方式:
方式1:遺囑人指定2名以上見證人,並口述遺囑內容,由見證人之一抄寫遺囑內容,並記明日期,所有見證人一同簽名,遺囑人不須簽名。
方式2:用全程錄音的方式,由遺囑人指定2名以上見證人,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、姓名及日期後,再由全體見證人複述遺囑內容及全體見證人姓名並當場密封,全體見證人在密封處簽名並註明日期。
總結來說,不管是哪種類型的遺囑,民法都有明文規範訂立方式,如果沒有按照法規,事後都可能被認為遺囑無效。如果是代筆遺囑或是自書遺囑,也建議可以請公證人公證,由公證人進一步確認遺囑內容,來確保遺囑有效!
遺囑公證費用是多少?有何限制?
那麼上述提到的公證人要去哪裡找?費用又是多少?以下我們也來為你一一解答。
Q1:公證人是什麼?找律師公證可以嗎?
公證人跟律師的角色不一樣,兩者所需要的國家考試及證照也不一樣。公證人是受國家委託中立公正的第三者,可以針對各項法律行為(例如:買賣、租賃、贈與、契約、遺囑等)或私權行為的公證。
Q2:公證費用怎麼算?
公證費用是依照公證內容的金額來計算。費用計算需依照司法院公告的標準來收費,公證人不可以自行調整,所以不論是法院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費用都是一樣的。而遺產總額若在500萬元以上,1000萬元以下,公證費約為NT$6,000元。
Q3:哪裡可以找到公證人?
可至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尋找。
如何立遺囑?手寫自書遺囑範例
說明了這麼多,那究竟遺囑寫出來會長什麼樣子?下面提供自書遺屬範例以供參考:
自書遺囑範例
遺囑
立遺囑人***,民國00年0月0日生,身分證字號0000000,為避免突然身故,導致親人無所適從,特立本遺囑,有關遺產的分割方法及身故後事務,皆按以下方式為之:
一、不動產部分:
(一)門牌號碼00市00區00路00巷00號00樓之房地(即00市00區00段00建號建物及同區段00地號),所有持分由長女000單獨全部繼承。
(二)…..
二、動產部分
(一)本人對 銀行 分行之全部債權,包含且不限於存款、基金、信託等,由全體繼承人按人數平均繼承之。
三、本人之其他未約定財產,於扣除一切稅捐費用後,如有剩餘,由全體 繼承人按人數平均繼承之。
四、如本人病危時,將不接受心肺復甦術,並選擇安寧緩和醫療,且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,放置於 。
五、 於本人死亡後,有關喪葬儀式之進行,本人已與 公司(統一編號: 地址: )簽訂生前契約,將由該公司辦理喪禮(本人擬依 宗教之告別儀式進行)。
六、 本人指定 (身分證統一編號: ,地址: )為本遺囑之遺囑執行人,如 無法執行職務時,指定 (身分證統一編號: ,地址: )為第二順位遺囑執行人。
七、 本遺囑乙式 份,除本人保管乙份外,其餘 份由遺囑執行人 及000保管,並據以辦理繼承事項。
立遺囑人: (親自簽名)
出生年月日:民國 年 月 日
身分證統一編號:
地址:
中華民國 年 月 日
(註:此遺囑範例由可道律師事務所整理提供)
誰來完成遺囑內容?
那麼遺囑立完後,後續該由誰來執行呢?從上述的遺囑範例內容可得知,立遺囑時可以指定「遺囑執行人」,為立遺囑人實行遺囑內容,例如辦理各項繼承登記,或交付遺贈物等等,完成立遺囑人於遺囑上的意願。若未指定立遺囑人,繼承人還是可以依照遺囑進行遺產分配。
以上即為遺囑的範例與相關資訊,如果認為我們的文章有幫助,歡迎分享!而如果有預立遺囑或相關的法律問題,也歡迎至可道律師事務所諮詢,將有專業律師為你提供服務。